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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建立快递企业沟通联系工作机制的通知
- 2007-06-06
- 各快递企业:
为加强快递市场的监管工作,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快递市场管理的方针、政策,充分了解和掌握快递市场的发展动态,更好地维护我省快递服务业的有序竞争,保障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,现就建立快递企业沟通联系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为便于开展快递市场监管工作,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,请各快递企业将本企业办公通信地址、负责人姓名、职务、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报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备案。 二、为及时送达有关快递市场管理的文件和通知,请各快递企业明确接收的部门、责任人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邮政编码等,并将上述基本资料报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。今后快递企业收到省邮政管理局的文件和通知,应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省邮政管理局反馈确认。 三、国家邮政局在《人民邮电报》上开辟了邮政政务专版,刊载和报道与邮政监管、快递市场发展动态、国家政策动向等有关的新闻信息。请各快递企业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制度,指定相关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,于每月上旬向我局市场监管处报送本企业的有关信息,我局将根据信息内容向《人民邮电报》投稿,报送信息的内容为本企业的经营及管理情况、对邮政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、快递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测等。 四、上述人员的基本资料(详见附件)请于6月15日前报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,遇企业办公通信地址、责任人等基本情况有所变动时,应及时报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。我局通信地址:福州市长乐北路95号,邮政编码:350011,联系人:陈华 真毅川 联系电话:0591-87323535,传真:0591-87323977,电子邮箱:chenhuafy@163.com <mailto:chenhuafy@163.com>。 附件:快递企业联络登记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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